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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张伟 |
搜狐娱乐 大张伟带着《倍儿爽》上了春晚,随着歌曲和本人关注度的提升,各种流言蜚语以及质疑声也随即产生,但大张伟与《倍儿爽》的关注度却从未降低。所谓“人红是非多”,围绕着他们的各种事情依然没有停息,前两天,就有网友发现大张伟与他的新歌《倍儿爽》已开始代言广告了,不过代言的产品却是的货品:一个不知名却能导致人拉肚子的核桃露。但随后记者致电大张伟团队工作人员时,对方却表示大张伟在春晚后还从未接过任何代言,看来这又是一档明星“被代言”的案例。日前,在某论坛上,有网友发布了一篇名为《倍爽儿的核桃露一点都不爽》的帖子,讲述了他是如何被大张伟“害苦”的:“今天早上在路边吃早饭,随手拿了一瓶饮料,喝了大半才发现是核桃露,仔细一看原来上面还印着大张伟。又拿起喝了几口,感觉味道不太对,这种档次的核桃露简直就是只存在于城乡结合部的那种糖水,毫无奶香。没想到喝了之后,我整整拉了一天的肚子,我恨核桃露,我恨大张伟。哪位大神来讲讲理?”
从该网友贴出的照片能看到,饮料罐上的确印了大张伟在春晚上表演的形象照片,甚至还有《倍儿爽》的歌词,素后记者致电大张伟团队的工作人员,对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:“你说的是什么代言?我们在春晚之后还没有开始进行代言的合作啊,有代言饮料?我怎么不知道呢?”在了解了事情的整个经过之后,对方表示:“这应该是冒用了大张伟的形象吧,因为我们代言产品是有着严格的审核规范的,像这种产品大张伟是不可能会代言合作的。”而对于是否要追求其法律责任,对方表示还要经过公司进一步的了解后再定:“具体的情况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事情经过,但我们会保有追求其法律责任的权利,另外我也代表大张伟提醒消费者,希望大家提高警惕,谨防受骗。” 事实上,明星侵权的事情每年都有很多,面对这种肖像权被侵犯的行为,几乎所有明星都气愤不已,但诉诸法律的却少之又少,原因就是做这件事情的性价比太低,资深明星经纪人陈女士表示:“对明星来说,诉讼的性价比太低了。诉讼过程很麻烦,虽然起诉时都会要求很多赔偿,但胜诉后往往赔偿款很少。大明星的商演动辄都几十、几百万,把时间浪费在诉讼上,对他们来说是得不偿失,所以真正能去诉讼的明星非常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