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某案二审 |
新京报讯 经过本周二长达12多小时的二审后,昨日,北京一中院发布公告称,该院定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,在该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。
今年9月26日,海淀法院曾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,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;王某(成年人)有期徒刑12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;魏某某(兄)有期徒刑4年;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;魏某某(弟)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
之后,李某某和王某均提出上诉。
11月19日上午9时,北京一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不公开审理,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晚近10时许。
二审中,李某某及其辩护人继续坚持无罪,王某一方也坚持无罪,两方欲提交的所谓新证据,均没有被法庭准予提交。魏某某(兄)的辩护人李在珂请求法庭予以改判,对其宣告缓刑,另外两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。
根据刑诉法之规定,二审法院对于一审判决可以做出维持原判、发回重审、直接改判三种结果,而如果维持原判即意味着两审终审结束,判决生效后如不服从判决则只能通过申诉,申诉期间不影响判决的执行。
对于下周三的二审结果,案件的被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其不好预测。
被告人张某某的辩护人赵运恒表示,由于二审案件存在两个月的审限,法院定在下周三宣判正好在审限之内。根据二审开庭的情况,没有新证据成功提交,没有新的事实发生,没有新的态度转变,所以五个人的判决都不太可能发生变化。